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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应用法学 | 姚海涛: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市域治理中的司法实践与创新路径





✪ 姚海涛‍

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

党组书记、院长

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如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不断深化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司法领域的实践创新,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,是一份必答的时代问卷。近日,《中国应用法学》刊发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姚海涛院长撰写的《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市域治理中的司法实践与创新路径》,文章以“枫桥经验”发源地浙江绍兴法院的特色实践为切入点,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新机遇、新挑战,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进行了新思考、新探索,以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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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海涛: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市域治理中的司法实践与创新路径|中国应用法学·法学专论




来源︱中国应用法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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